第158章 工商选择-《我加载了虚拟主播养成系统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第一份工商是【热量炸弹:网红芝士脆皮大块炸猪肉】。

    左白沉默。

    脑回路清奇到什么程度才会选虚拟主播代言网红小吃?虽然虚拟主播直播形式很丰富,但吃播……就算喜欢玩真美丽3D的樱花妹也不会这样做吧。

    【经过慎重考虑,很遗憾我们不能进行深度合作,贵方产品与本企划定位不符……】

    拒绝信发过去后,对面立即就回复了【我们只需要得到您旗下虚拟主播形象使用权,不需要直播带货,产品展示等环节……】

    简单来说,他们的要求就是在包装纸上印上姑娘们的二次元形象,并且需要企划配合他们在某音某手,C站等平台炒作。

    只需要拍几个视频并且授权一下就能得到二十万代言费,左白承认自己有一丢丢心动,但权衡了一番利弊后,他还是拒绝了。

    企划的目的是打造ip,因此在工商选择上不能太随便,必须要考虑到多方面的情况以及后续影响。

    合作对象不能有太严重的黑料在身上,联动产品不能出现明显质量问题。

    这两年因为代言问题产品被炎上的公众人物多了去了,以前还有人说【产品质量与代言人无关】,但最近已经没人这么说了。

    【代言人应该为自己代言的产品质量负责】逐渐成为了主流观点,虽然大部分粉丝认为恰工商米不寒碜,但路人可不会管你为什么代言劣质产品,所以,代言产品的选择必须慎之又慎。

    不巧的是,网红小吃正好属于劣质代言产品那一类。

    网红小吃可谓是互联网经济的集大成之作,它的爆红与质量口味无关,只取决于资本的运营。

    以【脆皮五花肉】为例,某音64.6亿次点击,大量主播为其代言,美食视频层出不群,至于好不好吃?

    感觉不如……炒菜。

    它用铺天盖地的宣传勾起观众的好奇心,不管好吃不好吃,买了再说,反正是“网红产品”,买了绝对不亏。
    第(1/3)页